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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国家林业局发布2007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2-02-22 作者: admin 点击: 11331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各项林业事业稳步推进,为“十一五”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政策目标;重点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迈出重要步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吉林森工集团国有林业管理体制、企业产权制度、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安置企业富余职工等改革全面展开;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推进,《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模不断扩大。

      造林绿化事业继续推进,内容和空间不断扩大

      2006年,全国完成造林271.7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44.61万公顷,飞播造林27.18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47.17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继续保持较高比重,经济林和用材林所占比重增加,造林质量和效益继续提高。全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5.5亿人次,植树21.6亿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55%,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32.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89平方米,农村绿化建设全面推动。

      生态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转向创新机制和调整政策

      2006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转向巩固成果及机制创新和政策完善。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79.07万公顷,同比减少42.40%,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5.88%,比重进一步下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22.42万公顷、97.70万公顷、21.97万公顷、36.07万公顷和0.91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是8.25%、35.95%、8.08%、13.27%和0.3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06年,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95.17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为9837.72万公顷,同比增长1.64%。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6.90%,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管护面积占65.21%;工程区木材产量完成1351.69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8.26%,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0.44%,人工林木材产量287.67万立方米,占工程区木材产量的21.28%。2006年,工程共完成投资64.38亿元,比2005年增长3.81%,其中国家投资60.41亿元,占93.84%。

    退耕还林工程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全年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04.85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7.15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5.11万公顷。退耕地造林面积中,生态林比重79.62%,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39.72%,严重沙化耕地退耕面积占16.66%,西部12省(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的退耕还林任务占退耕工程总任务的39.79%。2006年粮款兑现涉及878.03万公顷退耕地,当年粮食补助资金223.90亿元,当年生活费兑现金额25.74亿元。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达到258.10亿元。全年粮款兑现涉及2800多万农户。退耕还林工程在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村林业产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改善京津周围的生态状况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继续作出重要贡献。75个县共完成造林21.9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59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9.63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30.64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14.09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86.33万公顷。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40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85万人,涉及到5063户。2006年工程完成投资总额39.26亿元,其中林业投资完成额32.77亿元,占83.47%。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6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取得新进展。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36.07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25.47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造林规模有所扩大,全年共造林24.75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13.59%;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优化,防护林体系工程的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年共造林11.32万公顷。在总投资中,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完成8.43亿元,长江流域等五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9.52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6年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50周年,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濒危野生动物的拯救繁育、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继续得到加强。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新增41处,新增保护面积129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740个,总面积达12117.40万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6%,个数和总面积分别比2005年增长2.41%和1.07%。2006年,我国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5558个,总面积1660万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0.26%和12.62%。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3.99万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万余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5.13%和3.42%。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同时还使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130多种珍贵树木的主要栖息地、分布地得到了较好保护。

      湿地保护工程 2006年,我国湿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将《实施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总投资2亿元。截至2006年,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30处,面积357.50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321.53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54.58%。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6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规模继续减少,其他造林主体造林面积大幅增加,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增加。全年造林1.37万公顷,比2005年减少17.96%,国有、集体林场造林从2005年的341公顷增加到2006年的951公顷,增长178.89%,其他主体造林面积从84公顷猛增到1263公顷,增长14倍。

      林业产业发展状态良好,主要产品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6年,我国林业产业继续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652.2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5年增长25.9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8.11%、49.10%和20.82%。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05年的51.49:41.22:7.29调整为44.21:48.80:6.99。分地区看,林业产业发展不平衡状态仍然存在。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400亿的省份由2005年的8个增加到11个(新增湖北、广西和江西),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

        2006年,木材产量增幅较大,产量达到6611.78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18.91%。锯材产量大幅增长,达到2486.4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8.89%。人造板产量稳定增长,达到7428.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20%。木制家具产量快速增长,全年木制家具总产量达到21329万件,比2005年增长88.29%。木浆产量增速稳定,全年生产540万吨,比2005年增长45.63%。

      2006年,经济林、竹及花卉产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新造经济林面积40.33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19.39%。全年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1.01亿吨,同比增长9.66%。主要竹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竹材产量13.12亿根,同比增长13.89%;竹胶合板217.24万立方米,竹刨花板1.44万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长29.84%、364.52%。花卉产业依然保持发展态势,产值达到420.75亿元,比2005年增长8.90%。

      2006年,全国森林公园旅游接待人数首次超2亿人次,达到2.13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11.83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44万余个。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国内人均旅游消费数据测算,2006年森林公园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达950多亿元。

      2006年,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90.90点。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7.0%,比2005年提高1.8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2.9%,比2005年下降4.5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5.5%,比2005年提高10.2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1.2次,比2005年减少0.2次;成本费用利润率2.8%,比2005年提高0.8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30349元/人,比2005年减少6312元/人;产品销售率95.6%,比2005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林业投资总量增幅回升,资金继续集中使用于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2006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631.03亿元,比2005年增长13.95%,同比增幅5.4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林业资金449.09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71.17%。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2.18亿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国债资金49.23亿元,下降21.46%;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21亿元,增长9.54%;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87.47亿元,增长31.80%。中央林业资金继续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5项工程投资完成310.64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完成总额的69.17%。

      2006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48亿元,实际落实44.14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1.9%,比2005年提高了6.8%。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共营造工业原料林26.8万公顷,抚育19.1万公顷次,整地5.3万公顷;新造经济林6.4万公顷,改造经济林2.7万公顷;种植经济植物1.5万公顷。建设多种经营项目223个,项目总投资54.6亿元,创产值71.8亿元,创利税10.3亿元,安置就业人员6.4万人。

      2006年,林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7.81亿美元,比2005年减少32.41%,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1.12%。全年林业利用外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项目数量增加,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缩小。项目数量由2005年的489个增加到646个,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由2005年的236万美元减少到121万美元。二是外资投向集中。主要集中于木竹材加工业和营造林业,两项总计占林业利用外资总金额的72.71%。三是区域集中度高,全年利用外资规模超过2000万美元的省(自治区)有8个,分别是福建、浙江、湖北、广西、江西、江苏、内蒙古和广东,8省(自治区)利用外资总金额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91.68%。

      2006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495.79亿元,比2005年增长7.93%,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478.99亿元,同比增长7.22%;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3.94亿元,同比增长48.23%;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86亿元,同比下降10.29%。国家投资完成371.51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74.93%。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8.49亿元,比2005年增长8.27%;森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30亿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在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营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470.77亿元,森工基本建设投资完成8.23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7.05%和18.08%。营林基本建设和森工基本建设投资比由2005年的63:1调整为57:1。

      林木种苗供应稳定,森林火灾数量减少

      2006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1736万千克。全国采穗圃生产穗条3亿条(根)、无性系繁殖圃生产穗条15亿条(根)。全国共完成育苗面积60万公顷。国有、乡村集体和个体育苗面积为11.6万公顷、4.95万公顷和43.45万公顷。

      2006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8170起,比2005年下降29.2%。2006年,全国因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40.85万公顷,比2005年上升454.3%。因森林火灾伤亡102人,比2005年下降32.9%。其中轻伤18人、重伤43人、死亡41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55.0%、115.0%和55.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严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增强

      2006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偏重发生,发生面积1101万公顷,较2005年增长11.89%。另外,森林有害植物发生面积30万公顷,比2005年下降46.43%。

     2006年,全国共发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213起,死亡野生动物125种12641只(头),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34.1%、29.9%;青藏高原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多点散发,在2个省(自治区)、5个地市、8个县,发现死亡野生动物30种3702只(头),与2005年相比,疫情发生数量增加,范围有所扩大,死亡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分别增加150%和下降40.8%。

      林业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林业教育稳步发展

      2006年,林业科技立项争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与“十五”相比,“十一五”林业科技经费投入增长3倍以上。2006年共安排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引进计划项目128项,引进技术创新项目6项;安排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71项;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共取得各类成果200余项,形成新技术72项,新工艺12项,新产品、新材料13项。2006年科技推广深入开展,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00多个,培训技术人员和林农5.5万人(次);在全国各地共举办送科技下乡活动2万多次,培训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139.15万人次;推广林木优良品种20项,林业新技术67项,建立县级以上示范点115个。2006年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开展了97项林业行业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发布了43项林业国家标准。2006年新品种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受理品种权申请51件,对20个申请品种进行了实质审查,授予8件植物新品种权;投资1513万元,完成了华北、华东、华南3个分中心和2个测定实验室的施工设计工作,施工建设已全面启动。

      2006年林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3802人,本科、专科招生31984人,分别比2005年增加7.22%和4.51%。中专生招生数量比2005年增长9%。2006年,林业行业培训与人才开发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林业人才“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和《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并实施。

      林业工作站建设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蓄势待发

      2006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25665万元。2006年,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岗职工143841人。在林业工作站长期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44763人,占32.4%,比2005年增加了3.4%。2006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站长培训11802人次,站员培训37767人次。

      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林场已有4466处,职工65万人,经营总面积56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2003年以来,各地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河北、辽宁等省组织了国有林场专题调研,对国有林场现状进行摸底;江西等省对两类林场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定员定编等进行了详细测算;2005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实施成效明显;浙江等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摸索经验和办法。

      区域林业发展尚不均衡,有待进一步统筹

      2006年,受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影响,区域林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均衡特征。集中体现在:东部地区的林业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森林资源培育尚未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林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需求;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林业生产力和林业发展能力落后;东北地区森林资源总量丰富,林业的市场化水平和林业生产力水平有待提高;中部地区的林业发展步伐加快,特色正在逐步形成。

      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林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高,林业生态建设状况较好,林产加工业较为发达,林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较高,林业产业结构较为合理,林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较强,单位林业用地面积投入产出水平较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活跃,林业工作的基础条件较好,林业管理水平较高。但该区的林业资源总量不足,人均占有林业资源水平也较低,林业发展相对于该区的其他行业发展滞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相对不足使该区域第二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林业政策,不断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延伸林业产业链条和效益,提高单位林地的产出水平,促进这一区域生态良好,实现生态、产业良性发展。

      中部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林业投资增速明显,但林业的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仍显不足,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业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林业投资不足明显,林业科技水平和林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总体发展水平落后,由于地域辽阔,人口密度较低,森林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林业资源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生态状况较为脆弱,土地荒漠化、沙化和水土流失仍十分严重,生态保护压力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的生态治理步伐,加大加快投入,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东北林区是我国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木材工业基地。地区林业发展特征体现为:林业总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资源总量和人均林业资源占有量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为东北国有林区休养生息、缓解“两危”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这一地区森林资源生长周期长,加之林区商品经济不发达,产业结构单一,林区的资源优势还远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该区体制性障碍也一定程度地制约了林区经济发展,林区职工的积极性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破除体制性障碍,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天然林休养生息,并加大资金投入,制定长期稳定的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产转型步伐,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使这一地区真正担负起木材生产重任。

      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入开展,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06年底,我国政府间林业合作协议增加到10个,部门间林业合作协议达到38个。对外林业经济合作,争取到无偿援助项目83个,受援资金2612.1万美元。其中,双边项目67个,受援资金1984.6万美元;多边项目16个,受援金额627.5万美元。林业科技合作方面,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公共框架下的林业财政政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与检疫技术”、“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与管理”、“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等出国培训,引进国外人才项目21项,获得资助经费55万元。农业引智示范推广项目9项,资助经费70万元。专项国际合作方面,防治荒漠化国际合作影响不断扩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湿地项目国际合作进展顺利。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采取切实措施遵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湿地公约》(RAMSAR)、《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并先后参加了“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联合国森林论坛第六次会议(UNFF6)”等重要国际会议。

      国家出台了10余项新政策,林业发展外部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各项林业政策执行情况较好

      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中央财政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参加“四险”和混岗职工安置给予专项补助;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企业在破产过程中给予债务和相关担保责任免除;国家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允许省级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国家提出了开展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探索和实践不同沙化类型区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技术模式、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国家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管理的意见。

      在加强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政策。“十一五”期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占用林地总量,按照确定的年度定额进行供给和管理,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机制。二是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政策。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对工业原料林的认定落实、经营方案编制、伐区调查设计和采伐环境管理等相关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三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政策。国家林业局下发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要求从事森林经营、管理,范围明确,产权明晰的单位或组织都应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四是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必须依法评估的8种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情形以及根据需要进行评估的3种情形,并对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资质条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在促进和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有关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油茶产业的政策措施。在税收扶持方面,国家出台了综合利用产品、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的财税政策。

      依法治林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2006年,林业立法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在林业法律修改和制定方面,《森林法》修改工作已经列入200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不断深入,进入了攻坚阶段。在林业行政法规修改和制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列入200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森林防火条例》修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已形成比较成熟的修订草案。在林业部门规章制定方面,2006年公布了《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和《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地方林业立法工作也积极向前推进,《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证管理与签发规定》已经顺利通过。

      林业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39.20万起,查处38.79万起,查处率为98.94%。全国共收缴木材74.12万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5.82亿元,处以罚款3.30亿元,责令赔偿损失1.48亿元,补征林业金费7.60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6.87亿元,责令补种树木669.49万株,行政处罚人数38.41万人次。二是森林公安执法不断加强。200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21.62万起,比2005年上升3.1%。全年共查处案件21.16万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2.01万人次,全部案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三是专项打击活动不断深入,先后组织开展了“破案攻坚战”、“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直接督察督办大要案件100余起,有效打击了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重大案件督办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国家林业局先后督办和查处了云南普洱(原思茅)等地发生的毁林案件;与国家信访局、审计署等部门共同查办了广东阳山县滥伐林木等一批重大案件。五是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林业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方案》。六是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步入正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完善林业行政许可制度,依法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业指导与业务培训,强化程序审查,有效进行监督,逐步建立起了“科学合理、依法设定、运转协调、便民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

      2006年,林业系统完成“四五”普法总结收尾工作,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年度工作要点,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推行普法培训证书制度,组织年度普法考试,组织编撰“五五”普法系列丛书。这些工作打开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局面,奠定了今后五年内普法工作的基础。

     木材供需总量平缓增长,国产木材的市场供给份额稳步提高;林产品总体价格水平上涨,进出口贸易高速增长,贸易差额由逆差转为顺差

      2006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3709.96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3.41%;2006年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3738.83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3.57%。

      2006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07.6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95%。其中:林产品出口263.7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8.21%;林产品进口243.88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7.73%。林产品贸易顺差为19.89亿美元。

      林产品进出口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出口的集中度有所下降,进口的市场集中度略有提高。2006年,林产品出口前5位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30.98%、日本13.48%、中国香港8.32%、英国4.82%、韩国3.83%;进口前5位贸易伙伴依次为:马来西亚11.94%、印度尼西亚11.84%、俄罗斯11.49%、美国11.04%、泰国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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